費用 汽車租賃費包含基本保險 免繳自付費用(墊底費) 免付營業損失賠償
免責補償制度

2019/10/01~ 1,100 日圓/24 小時

×
豐田租車雙重保護套餐

2019/10/01~ 1,650 日圓/24 小時

・免責補償制度
費用

2019/10/01~ 1,100 日圓/24 小時

汽車租賃費包含基本保險
免繳自付費用(墊底費)
免付營業損失賠償 ×
・豐田租車雙重保護套餐
費用

2019/10/01~ 1,650 日圓/24 小時

汽車租賃費包含基本保險
免繳自付費用(墊底費)
免付營業損失賠償

費用

2019/10/01~
1,100 日圓/24 小時
*駕照編號為類型 1 或 2 的車輛費用為:2,200 日圓(含稅)/ 24小時

產品特點

發生交通事故時,客戶可免付保險費用的自付費用(墊底費)這一部分。

基本套餐+免繳自付費用(墊底費)=免責補償制度

免繳自付費用(墊底費)——客戶將免付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和車輛損害賠償責任造成的自付費用。

(例如)自付費用→免除

i. 50,000 日圓財產損害費

ii. 50,000 日圓* 車輛損害費

* 巴士/大型貨運車輛為 100,000日圓

人身傷害

個人無限額賠償(包括汽車責任險)

財產損害

每起事故無限額賠償

車輛損害

每起事故可賠償高達車輛實際價值的金額

肢體殘障

每人最高可達 30,000,000 日圓

如對乘客造成傷害(包括死亡和殘障),無論司機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乘客都將得到賠償。 (最高可達 30,000,000 日圓: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計算損失金額)。

請注意:

保險/賠償制度未涵蓋以下情況

  • 未向警方報告的事故(無事故報告)
  • 因租車申請人以外的人員駕駛而造成的事故
  • 無照駕駛造成的事故
  • 因酒駕造成的事故
  • 在未獲批准的延長租賃期間發生的事故
  • 違反租賃協議中列名的其他條款等。
    示例:因未取下鑰匙而造成的車輛失竊

注意:

  • 以上賠償條款不包含或予以支付的損害賠償金額將由客戶承擔。
  • 保險範圍不包括保險協議中免責聲明所規定的任何事故類型。保險範圍不涵蓋未經警方出具事故報告的事故類型。

1) 車胎漏氣或損害/只損壞輪轂

注意:

  • 更換備用輪胎需由指定的非壽險公司或客戶自己提供的道路服務機構來完成。
  • 如車輛已爆胎,且無備用輪胎時,請向指定的非壽險公司尋求道路服務,切勿使用車輛內放置的補胎工具包。車輛將通過道路服務機構運送至最近的維修店等(如符合非壽險公司道路服務的特定條件,則免收費用)。
  • 如需使用車輛中的補胎工具包作為緊急措施,車輛內放置的補胎工具包的成本將由客戶支付。
  • 輪胎損壞造成的維修費用、人工費用、用於更換新輪胎的費用,以及丟失輪毂的費用將由客戶支付。車輪損壞包含在營業損失賠償費用內。
  • 如需更換新輪胎,請事先與取車地點聯絡。原則上,更換輪胎時應使用與損壞輪胎同等類型的輪胎。

2)營業損失賠償 (NOC)

如發生車禍、汽車失竊、汽車故障或污損,汽車需要修理和/或清洗,我們將收取以下費用作為修理或清洗期間業務中斷的補償。


<可駕駛 > 駛回預定的店鋪:20,000 日圓

<不可駕駛> 未駛回預定的店鋪:50,000 日圓

注意:

如果車輛可駕駛,但未能還回商店(如扔在路上等),將收取營業損失賠償 50,000 日圓。

拖車服務


每起事故最多賠償 150,000 萬日圓(約等於 180 公里)

電池耗盡時重新啟動電池


透過將電池通過電纜連接至引擎並啟動引擎來重新啟動電池

當鑰匙被鎖在車內時打開車門


只有在查看租賃車合同時,確認申請此服務的人為簽署合同的人後才會提供此服務。*

* 以下情況不適用。打開裝有安全裝置(如固定裝置等)的車輛。開啟後備箱 因車型、年份、鑰匙類型等原因導致到場協助人員難以打開車門鑰匙的其他情況。

使用備用輪胎更換漏氣輪胎 *


如沒有配備備用輪胎的車輛發生爆胎,該車輛將運送至最近的修理店(可能會有使用補胎工具包的情況)。

* 修補損壞輪胎的費用,新輪胎的費用和人工費用,以及放置在車輛中的修理工具的費用將由客戶支付。

起吊部分陷入溝渠中的車輛等


吊起高度最高可達 1 米

燃油耗盡時添加燃油


每次租賃僅提供該服務 1 次添加量最多為 10 升汽油或柴油(「燃油耗盡」指的是由於缺乏燃油,引擎無法開啟的狀態)。

注意:

  • 上述道路服務由附屬的非壽險公司提供。
  • 現場的應急響應/燈光操作不收取費用,但其他操作須收取費用。
  • 超過賠償金額、保險協議免責聲明中所述的事故、或違反租賃協議使用造成的意外傷害等損失由客戶承擔。
  • 租賃條件可能因租賃商鋪和保險公司不同而有所不同。

費用

2019/10/01~
1,650 日圓 (含稅)* /24 小時
*駕照編號為類型 1 或 2 的車輛費用為:2,750 日圓(含稅)/ 24小時

產品特點

該套餐涵蓋責任賠償制度以及營業損失賠償(NOC)。只需在免責補償制度中增繳 540 日圓(含稅)/ 24 小時,即可獲得雙重保障支持。

此外,該套餐還涵蓋對損壞輪胎以及丟失輪毂的維修費用的補償。

1)基本套餐+免繳自付費用(墊底費)=免責補償制度


免繳自付費用(墊底費)——客戶將免付財產損害賠償責任和車輛損害賠償責任造成的自付費用。


(例如)自付費用→免除

i. 50,000 日圓財產損害費

ii. 50,000 日圓* 車輛損害費

* 巴士/大型貨運車輛為 100,000日圓

人身傷害

個人無限額賠償(包括汽車責任險)

財產損害

每起事故無限額賠償

車輛損害

每起事故可賠償高達車輛實際價值的金額

肢體殘障

每人最高可達 30,000,000 日圓

如對乘客造成傷害(包括死亡和殘障),無論司機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乘客都將得到賠償。
(最高可達 30,000,000 日圓: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計算損失金額)。

請注意:

保險/賠償制度未涵蓋以下情況

  • 未向警方報告的事故(無事故報告)
  • 因租車申請人以外的人員駕駛而造成的事故
  • 無照駕駛造成的事故
  • 因酒駕造成的事故
  • 在未獲批准的延長租賃期間發生的事故
  • 違反租賃協議中列名的其他條款等。
    示例:因未取下鑰匙而造成的車輛失竊

注意:

  • 以上賠償條款不包含或予以支付的損害賠償金額將由客戶承擔。
  • 保險範圍不包括保險協議中免責聲明所規定的任何事故類型。保險範圍不涵蓋未經警方出具事故報告的事故類型。

2)免付營業損失賠償 (NOC)

3)如發生車禍、汽車失竊、汽車故障或污損,汽車需要修理和/或清洗,我們將收取以下費用作為修理或清洗期間業務中斷的補償。

<可駕駛 > 駛回預定的店鋪:20,000 日圓⇒免除

<不可駕駛> 未駛回預定的店鋪:50,000 日圓⇒免除


注意:

如果車輛可駕駛,但未能還回商店(如扔在路上等),將收取營業損失賠償 50,000 日圓。


3) 輪胎漏氣,僅輪毂損失/損壞

修理/更換作業將不收取費用。在輪胎故障時提供該服務。


注意:

如需要更換輪胎,那麼損壞輪胎的修理費用、勞動成本、新輪胎的成本、損失輪毂的成本,以及損壞車輪的成本將不計入費用。

拖車服務

每起事故最多賠償 150,000 萬日圓(約等於 180 公里)

電池耗盡時重新啟動電池

透過將電池通過電纜連接至引擎並啟動引擎來重新啟動電池

當鑰匙被鎖在車內時打開車門

只有在查看租賃車合同時,確認申請此服務的人為簽署合同的人後才會提供此服務。*
*以下情況不適用。打開裝有安全裝置(如固定裝置等)的車輛。開啟後備箱 因車型、年份、鑰匙類型等原因導致到場協助人員難以打開車門鑰匙的其他情況。

使用備用輪胎更換漏氣輪胎*

如沒有配備備用輪胎的車輛發生爆胎,該車輛將運送至最近的修理店(可能會有使用補胎工具包的情況)。
* 修補損壞輪胎的費用,新輪胎的費用和人工費用,以及放置在車輛中的修理工具的費用將由客戶支付。

起吊部分陷入溝渠中的車輛等

吊起高度最高可達 1 米

燃油耗盡時添加燃油

每次租賃僅提供該服務 1 次添加量最多為 10 升汽油或柴油(「燃油耗盡」指的是由於缺乏燃油,引擎無法開啟的狀態)。

注意:

  • 更換備用輪胎需由指定的非壽險公司或客戶自己提供的道路服務機構來完成。
  • 如車輛已爆胎,且無備用輪胎時,請向指定的非壽險公司尋求道路服務,切勿使用車輛內放置的補胎工具包。車輛將通過道路服務機構運送至最近的維修店等(如符合非壽險公司道路服務的特定條件,則免收費用)。
  • 如需使用車輛中的補胎工具包作為緊急措施,車輛內放置的補胎工具包的成本將由客戶支付。
  • 如需更換新輪胎,請事先與取車地點聯絡。原則上,更換輪胎時應使用與損壞輪胎同等類型的輪胎。(超出費用由客戶承擔)
  • 輪胎修理或購買費用可能需要由客戶支付。在此情況下,顧客還車時應向商店出示收據進行報銷。

如發生事故,導致車輛無法行駛,租賃協議將按照約定終止。
如需繼續使用租賃車輛,需簽訂新的租賃車輛合同,而這一費用不包含在雙重保護套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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