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駕駛人需再取車店鋪出示其駕照原件。

該證件須為獲得日本認可的有效證件,可用於駕照租賃車輛。 詳情見下文。


日本公共安全委員會簽發的駕照


根據日內瓦公約的格式,在日內瓦的簽署國/地區的認證機構簽發的國際駕照。

*須提供護照。

  • passport 護照
  • driving_permit 國際駕照

注意:
  • 國際駕照自簽發之日起一(1)年内有效(請務必確認簽發日期),其在日本駕駛的有效期為入境之日起一(1)年内有效(根據護照上移民印章顯示的日竟日期進行確認)。

  • 但是,對於基本居民登記冊上登記的人員,如離開日本並在三(3)個月內重新入境,其重新入境日期將不被視為其入境日期(即在日本駕駛資格的起始日期)。

  • 由《巴黎公約》(1926年)、《華盛頓公約》(1943年)或《維也納公約》(1968年)簽署國簽發的國際駕照不予承認。

  • 由無權簽發國際駕照的機構(即使是日內瓦公約的簽署國/地區)簽發的國際駕照被視為無效。

  • 如果國際駕照的格式與日內瓦公約的格式存在很大不同,則該駕照無效。


注意:

如閣下的護照和國際駕駛執照的發行國不同,領車店面可能會要求閣下展示以下的護照戳印,以確認閣下的國際駕駛執照真實有效:

  • 1) 國際駕駛執照發行國的入境戳印

  • 2) 國際駕駛執照發行國的離境戳印

  • 3) 日本入境戳印


如閣下未能提供以上證明,領車店面保留拒絕權利。


由瑞士、德國、法國、比利時、斯洛維尼亞、摩納哥和台灣發行的駕照,以及它們的日文翻譯。

*須提供護照。

passport

護照

domestic

瑞士、德國、法國、台灣、比利時、斯洛維尼亞和摩納哥的國內駕照

japanese_translation

國內駕照的日文翻譯


注意:
  • 駕照的日文翻譯須由各國駐日大使館或領事館或日本汽車聯合會 (JAF)簽發。

  • 台灣駕照的日文翻譯須由 JAF或東亞關係委員會頒發。

  • 外國駕照在日本的駕駛有效期為入境之日起(根據護照上移民印章顯示的入境日期進行確定)一(1)年,或外國駕駛的有效期限之前,根據較早的日期計算。 但是,對於基本居民登記冊上登記的人員,如離開日本並在三(3)個月內重新入境,其重新入境日期將不被視為其入境日期(即在日本駕駛資格的起始日期)。

請檢查您的駕照D 格中是否蓋有用於駕駛 W4 及車輛的印戳。

D: 大客車(可載 10 人以上)

international_license
  • 在駕駛座或前排座位就座的乘須時刻繫好安全帶。
  • 駕駛車輛時,嚴禁使用電話。
  • 依據法律,在日本境內車輛應在左邊道路行駛。
  • 與前面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 駛入加油站後,請停泊在加油泵旁,並拉起車帽開啟桿,以便服務人員位車輛加油。
  • 只可在停泊區停車。非法停車將受到法律處罰。

以下標誌對您在日本駕駛非常重要

mark
列印交通標誌

1. 在日本,對違規停車的監控是非常嚴格的。

當您離開車輛時,請務必將車停在可停泊區域。除警務人員外,民間巡查隊也有權利向司機收取違規停車費用。

2. 當車輛被貼上違法停車罰單時,則需支付罰款。

請勿在可停泊區域以外的地方停車。即使停泊很短的時間,也會被視為非法停車。

3. 當租賃車輛被貼上違法停車罰單時

report_to_police

4. 禁止泊車及停放車輛的區域

  • 臨近十字路口的道路或十字路口區域
  • 行人通道或自行車道
  • 巴士車站附近及車輛、消防栓、消防水箱、火警報警等入口

5. 如您在歸還租賃車輛前未成功辦理處罰手續

  • 本公司將向您收取 25,000 日圓(普通規格車輛)或 30,000 日圓(中型及大型車輛)的違法停車費。
  • 若您未能成功辦理所需手續或未繳納違法停車費,我們將向警方、公安委員會及租車協會舉報;本公司旗下的所有日本分公司將不再受理您的租車請求。
  • 當您還車後向警方報告及支付罰金,並向本公司出示違法停車罰單及罰款收據,本公司將退還您支付的違法停車費。

1. 注意

如您收到停車罰單,請前往最近的警局報告,並聯絡我們的店舖。

2. 日本法律

  • 日本交通法第 51-4 章第 4-5 條

    違法停車罰款

    倘若違法停車的司機未繳納傳票,用戶將被下令支付違法停車罰款。司機/用戶收到停車罰單後,再以下情況的 30 天內,將不會被要求支付下列款項:

    • 違法停車的司機/用戶已支付傳票。
    • 違法停車遭到起訴。(未成年被控者將在家庭法院接受審判。)

    違法停車事件的責任通常由司機承擔。如無法追究司機的法律責任,則由用戶負責。

    (註)用戶通常是指在車輛檢驗認證書上列名的用戶。

    違法停車和強制收繳罰款的要求

    如違法停車者逾期仍未支付罰款,他/她將收到一封罰單催繳通知信。如罰單催繳接收人仍未在限定期限前繳納罰款,有關當局將採取強制形式收取罰款。

  • 道路交通法第 51-8 條至第 51-11 條

    該情形下,公司可委托私人部門檢查違法停放的車輛,並在違法停放的車輛上張貼違法停車罰單。便裝交通管理員會在街上巡邏,並在違法停放的車輛上貼上停車罰單。交通督導員的巡邏工作是按照警察局長發出的指引,根據居民的意向和要求,提供集中受管的地點和時間。 該指引會預先公布 (如: 張貼在警局的公告欄)。

1. 事故

發生事故時,請務必通知警察。

  • 救援受傷人員。(撥打 119 急救電話)
  • 請務必報告事故。(撥打 110 警局電話)
  • 聯絡取車店鋪

*即使事故很小,也必須報警。

2. 車輛故障

如您的車輛發生拋錨或其他故障,請聯絡取車地點。